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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规定企业职工每年可两次跟老板谈判涨工资
     添加日期:2013-07-04      [ 打印 ]  [ 收藏 ]  [ 关闭 ]
    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胡小东 实习生 栗仪 记者 徐兢)物价涨工资不涨怎么办?现在起,工会一年有两次机会可以跟老板谈判涨工资。这是扬子晚报记者从昨天南京市总工会举行的首届知识竞赛决赛上了解到的。

  据南京市总工会民管部副部长帅小平介绍,从1996年起,南京开始推行工资协商制度。它属于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条例之一,一般情况下,由企业内部选出5到7个具有谈判经验的职工代表,与同样人数的企业管理代表进行谈判。企业内部每年至少要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在会议之前要谈好工资增长的幅度,以便企业和员工签新的合同。

  工资协商一年可以有2次,年初大家根据企业的效益商定理论上工资的增长幅度,到了年末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达到预计的增长额,可以进行二次协商。

  据了解,工资协商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目前全省覆盖率已达到88%,南京市已经达到90%。正常情况下,职工的工资都可以根据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