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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行情
浙江省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
     添加日期:2013-05-25      [ 打印 ]  [ 收藏 ]  [ 关闭 ]

记者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0.7元、9.5元、8.6元、7.7元四档。各市根据所辖县(市、区)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与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相比,最高档增长幅度达到19.1%。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水平目前居全国省区前列。     第一档:杭州市区、余杭区、宁波市区、温州市区    第二档:萧山区、富阳市 、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乐清市、瑞安市、湖州市区、绍兴市区、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绍兴县、新昌县、金华市区、义乌市、永康市、东阳市、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    第三档:淳安县、临安市、建德市、永嘉县、洞头县、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兰溪市、浦江县、武义县、舟山市市区、岱山县、嵊泗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衢州市、江山市、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丽水市区、青田县、缙云县。    第四档: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磐安县、龙泉市、云和县、景宁县、松阳县、遂昌县、庆元县、嘉兴市区、海宁市、平湖市、桐乡市、嘉善县、海盐县。

 

浙江省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1160元、1060元、950元四档。       

 

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4月1日起,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310元、1160元、1060元、950元四档,最高档增长幅度达到19.1%。